加强大遗址保护 为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注入文化生命力

发布时间: 2019-01-31 【字体:

大遗址隶属于文物分类中的不可移动文物,由遗存及其相关环境组成,主要包括反映中国古代历史各个发展阶段涉及政治、宗教、军事、科技、工业、农业、建筑等方面历史文化信息,规模宏大、价值重大、影响深远的大型聚落、城址、宫室,陵寝墓葬、宗教等各类遗址以及其他建筑遗迹和文化景观。大遗址的“大”,包含两层含义,一是遗址的规模范围大,包含遗址本体和周边环境,二是指遗址的重要性,即遗址在历史发展中的地位和影响比较重要,大遗址保护就是基于遗址的重要性而进行的遗址本体和周边环境的共同建设和保护。

大遗址承载着丰富的历史信息和文化内涵,是中国5000多年灿烂文明史的主体和典型代表,体现了中华民族和中华文明的起源与发展,在地方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建设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十余年来,以国家文物局编制颁发大遗址保护“十五”规划为契机,郑州市大遗址保护工作逐步加强,成为建设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的重要基点和核心内容。郑州作为国家重点支持的六大遗址片区之一,加强大遗址保护,形成“地下遗址万千,地面文物可观”的规模性效果,有助于提升郑州文化形象,强化郑州深厚的文化底蕴,打造郑州清晰的文化名片,为郑州创建国家中心城市注入文化生命力。

  一、郑州文物资源及大遗址概况

郑州市文物资源丰富,分布密集,根据第一批至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录,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郑州符合大遗址标注的约38处。其中郑州商城、郑韩故城、大河村、宋陵、古城寨、王城岗6 处大遗址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的150 处大遗址榜单。另外,拥有世界文化遗产2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74处80项、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131处、郑州市文物保护单位246处、不可移动文物近万处,入选“中国20世纪100项考古大发现”4项,入选“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13项。

 二、郑州大遗址保护现状

 在全国大遗址保护大环境下,郑州市做了大量工作,明显成效:

 1、推动申遗工作,登封“天地之中”历史建筑群和大运河通济渠郑州段两个大遗址项目成功列入世界遗产名录,2012年郑州成功承办中国文化遗产日(郑州)主场活动。

 2、郑州被确立为“十二五”期间国家重点支持的6 个大遗址片区之一,郑州大遗址的突出地位和重要价值得到国家的充分认可和高度重视。

 3、注重规划引领,逐步完善文物保护规划体系建设,编制完成《郑州大遗址片区保护利用战略规划》,并结合基本建设、文化产业发展等,着手筹建商都历史文化区、古荥大运河文化区、二砂文化创意园区、百年德化文化片区,推动我市历史文化片区建设,实现保护与建设并嬴。

 4、通过筹建遗址博物馆推动大遗址保护,郑王陵遗址博物馆、大河村遗址博物馆新馆顺利建成并开放,郑州大运河遗产博物馆二期工程即将启动,郑州纺织工业遗址博物馆正在规划设计中。

 5、筹建郑州商城、郑韩故城、大河村遗址、新密古城寨、荥阳故城等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以及尚岗杨遗址公园、华南城裴度遗址公园等城市小型考古遗址公园,保护与民生相结合,变被动保护为主动保护,促进生态保遗工作。

 三、郑州大遗址保护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大遗址保护方向不明确,城市文化形象不明晰。我市长期宣传的文化品牌很多,如嵩山文化、黄帝文化、商都文化等,但多处于“圈内知名度高、圈外不知所以然”的尴尬境地,缺乏高层次文化定位,无法产生一种理想的城市文化名片效应。

 2、缺乏专门的大遗址保护机构,管理和技术人才明显不足。郑州是文物资源大市,以遗址类为大宗,市区及六县(市)均有大遗址分布,保护任务艰巨,但没有专门的大遗址保护机构。大遗址保护工作目前隶属于市文物局,市文物局编制人员只有25个,与目前大遗址保护发展形势不匹配,人员相对不足,科研和保护力量薄弱。

 3、大遗址没有权威的概念和定义界限,缺乏系统清晰的基础数据。大遗址概念在我国权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法(2017年修正本)》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中都没有清晰的定义和界定范围,不可移动文物中的部分“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等可归属于大遗址类,最明确的定义见于2005年的《大遗址保护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我市哪些项目可以划归为大遗址范围、大遗址项目有多少处,目前尚不确定。

 4、大遗址保护利用没有科学规划。近几年,我市文物保护规划多是单个遗址项目或者区域性文物保护规划,规划保护形式仅限于遗址博物馆、考古遗址公园、文化片区、示范园区,规划内容也多限于遗址本体和周边环境,既没有全市专门的大遗址保护规划,也缺乏全面系统的总体规划部署。规划内容尚处于大遗址保护的初级形态,对遗址保护需要的科技保护手段、宣传展示形式、生态保遗模式、文化旅游运营体系、以及与地方社会经济的融合效果等方面规划重视不够,观众接受度不高,公众传播效果不理想,文化名片效应不显著,大遗址保护利用难达成效。

 5、大遗址保护项目缺乏有效的联合保护执法机制。大遗址保护项目往往面积较大,多位于城市建成区,跨区、跨镇及搬迁安置等各方面情况复杂,且建设周期长,需要多个相关机构和单位密切协作,但目前尚缺乏有效的联合保护执法机制,大遗址保护难度较大。

 三、关于郑州大遗址保护工作的几点建议

 1、做好顶层设计,出台相关政策,确定我市大遗址保护的方向和目标。将大遗址保护是我市新型而独特的文化和经济增长点确定为大遗址保护方向,并规划五年、十年发展目标,以郑州商城、郑韩故城等6 处纳入国家项目库的大遗址为重点,并逐步延及其他重要大遗址,提炼中原文化内涵,提升文化定位,着力打造明晰的城市文化名片,展示我市深厚的文化底蕴,彰显我市独特的文化魅力,为郑州创建国家中心城市注入新的文化生命力。

 2、增设大遗址保护专门机构,加强组织建设和保护人员力量。可考虑增设相应的专门机构“郑州市大遗址保护研究局(院)”,作为市文物局的二级局或者二级事业单位,给予相应的财政和政策支持,下设办公室、规划编制研究处、项目承建处、科技保护处、运营管理处等部门,专门立足于大遗址保护工作,并形成我市大遗址保护集中规划研究和保护利用管理机制。

 3、建立大遗址文物保护名录统计制度,建立健全大遗址保护项目数据库。对我市大遗址进行全面普查登记,摸清我市大遗址基本状况,根据国家级、省级、市县级大遗址文物保护单位和未录入保护名录的大遗址四个等级进行统计登录,并以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等进行分类统计,将普查登记制度常规化,每隔一年、三年或五年进行一次普查登记,建立健全大遗址保护项目基础数据库建设。

 4、做好大遗址保护全方位规划研究和编制工作,充分发挥大遗址保护项目的文化价值,实现大遗址保护的惠民作用。大遗址保护是一项复杂、系统的工程,既是文化工程,也是惠民工程,更是技术工程。要做好大遗址保护,需要规划先行,将大遗址保护各个阶段如考古发掘、科技保护、文化研究、保护形式设计、基础设施建设、数据信息系统建设、周边环境建设和维护、成果展示、运营管理等各项内容统一纳入规划编制中,为财政预算和保护建设提供基础数据和依据,采用技术手段,以各种形式充分展现大遗址内在的文化价值,发挥大遗址保护工程的惠民作用,变被动为主动,让大遗址保护活起来,为城市延续文脉,为城市建设添彩。

 5、完善大遗址保护考核考评机制,强化大遗址保护联合保护执行能力。针对大遗址保护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建设周期长、需要长效保护等问题,政府可出台大遗址保护联动执行办法,明确相关部门责任分工,并纳入年度考核考评机制,增强相关部门大遗址保护联合执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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