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深度融合 提升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形象的建议

发布时间: 2019-12-16 【字体:

一、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政策法规缺失,资金给力不足。迄今为止我市尚未出台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深度融合的指导性政策意见和地方性法规及规章制度,市级财政每年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经费不能满足实际需要。

(二)体制机制缺位,专业人才匮乏。我市目前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没有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机制。人员没有编制、兼职且岗位不固定,缺乏专业知识,不能适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深度融合工作综合性、多部门协作性、专业性的要求,造成很多工作无法正常开展。

(三)宣传教育不够,展示手段落后。目前我市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宣传,更多局限于在特定节日集中突击搞一些活动,没有注重宣传的持续性、常态化和全覆盖;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展示上,缺乏面向大众的、开放的、动起来的展示平台。

(四)深度融合不够,开发利用滞后。我市目前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业化开发仅是处于起步阶段。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商品转化率很低,尤其与特色化旅游商品的结合上严重滞后,更没有形成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和产业化、园区化发展相结合的示范性基地、龙头企业以及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代表的主题街区。

二、相关建议

(一)出台政策意见,着力做好顶层设计工作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精神,尽快出台《郑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切实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深度融合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长远和近期发展计划。

(二)完善机构设置,大力培养非遗传承人才队伍

1)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并结合我市实际,以此次机构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机构设置,尽可能做到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单独列编。同时,设立专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岗位,建立专业的工作人员队伍。(2)建议支持和推进多元、多层次的生产性示范基地和传习基地建设,为非遗项目传承人生产、展示、销售和带徒授艺创造良好的环境和平台,为生产性非遗保护的可持续发展培养特色人才。加强对专业人才和民间文化传承人的教育培训,引导民间艺术社团组织,开展非遗保护传承的研究和实践。

(三)加强资金支持

1)抓住国家加大对文化遗产保护力度的契机,争取更多资金支持;设立专项资金并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按财政年度收入比例逐年调整升幅。(2)鼓励、吸纳企业介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帮助政府解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不足问题。对已经形成产业化的生产性非遗项目出台更优惠政策,帮助企业做好生产、传承、展销、宣传等各项工作。

(四)健全保护体系,建立传承机制

健全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团体、企业、广大民众积极参与的保护体系。依靠政府的力量牵头,调动广大民众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积极性,鼓励、吸纳企业介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帮助政府解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经费不足问题。加强对传承人的保护,创建科学的传承机制。制定对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命名、表彰、扶持的制度和政策。在财政预算专项资金中增设郑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发展基金,以资助传承人开展授徒传艺、教学交流、创业创新、工艺改造以及对传承工作有突出贡献的代表性传承人的表彰奖励,对学艺者的助学奖学等。

(五)强化宣传培训,建设展示平台 

切实举办好各种非遗宣传活动,增强全社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全面开展对社会公众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普及教育,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课堂、进教材、进校园。积极利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宣传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全社会形成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借助现代时尚文化产业的发展,以动漫、口袋书、游戏、手机铃声等,将非遗的内容和保护理念以润物细无声的形式渗入到现代人的生活中,为非遗培养年轻观众。在郑州中央文化区(CCD)高标准建设郑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集中展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深度融合发展成果,使之成为广大市民了解学习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首选之地和我市新的文化地标。

(六)全面深度融合,高质量产业开发

按照宜融则融、能融尽融原则,加快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相关产业的全面深度融合发展。依托少林功夫等品牌非物质文化遗产,积极谋划向国家申请建设中国中原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实验区,采用龙头带动﹢民间企业集聚的方式进行高质量产业开发,培育知名品牌。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与旅游产业、工艺美术、传统艺术等的结合与应用,使之转化为旅游项目、旅游产品、旅游纪念品等。结合非物质文化遗产所在的文化空间,探索建设或复原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街区、生态村落、博物馆、主题公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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