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看守所附近 建设“刑事审判基地”的建议

发布时间: 2020-05-11 【字体:

关于在看守所附近

建设“刑事审判基地”的建议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两高三部”也相继出台了《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就是要全面贯彻落实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以及程序公正等原则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充分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作用,突出庭审实质化,确保证据质证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控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理由和裁判结果形成在法庭,使庭审真正成为以看得见的方式保障司法公正、实现公平正义的“殿堂”。

最近几年,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网络诈骗”、“套路贷”等团伙案件的深入,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逐渐增多,刑事审判法庭需求量在增加,但法院的法庭数量并没有增加,法官开庭排队,“案多庭少”问题突出。

郑州市区内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基本关押在远离市区的郑州市第三看守所,距离市区的几个法院都很远。对于涉众型共同犯罪案件,被告人多达几十名,法院开庭至少需要调动几十名法警、数辆警车用于押解工作,一些复杂疑难案件,法院开庭需要几天甚至半个月以上。看守所远离法院,需要调动大量法警、警车用于押解工作,期间需横穿主城区,耗费大量时间和资源,押解途中存在不安全、不可控因素。现有看守所内的法庭面积小,设施简陋,因为监管的原因设置旁听席,不是标准的刑事审判法庭,也无法满足可视化的要求。

    因此建议:

    在邻近看守所的地方建设刑事审判基地,按标准法庭的要求,大小法庭均衡配置,新建的刑事审判基地设置专门的押解通道,对于郑州市县、区的所有法院均可使用该刑事审判基地的法庭。这样,既可以节省司法资源,提高庭审效率,也极大地方便法官、检察官、刑辩律师、诉讼参与人以及法警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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