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 提升全市卫生应急处置能力的提案

发布时间: 2020-09-25 【字体:

关于进一步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

提升全市卫生应急处置能力的提案

    我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及能力建设远远落后于社会经济发展,不能满足新形势下为人民健康保驾护航和国家中心城市建设需求。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公共卫生安全形势严峻,埃博拉出血热、中东呼吸综合征、人感染禽流感、非典型性肺炎等新发传染病时有暴发。特别是这次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带来极大冲击,暴露出了明显短板和问题。

    一、现状与存在问题

    (一)人员缺编严重。依据国家标准,疾控机构编制人数应按常住人口万分之1.75配备,我市应配备1810人,现有编制966人,实际在编920人,航空港区仅2名正式人员、郑东新区仅1人。

    (二)基础设施薄弱。我市17家疾控机构,其中15家县区级疾控中心办公场所面积均达不到国家标准,7个区租房办公。基层医疗机构缺乏必要的防护消毒、检测等设备,发热门诊不规范,留观病区设置不合理等。

    (三)人员待遇偏低。基层公卫人员、急救人员、传染病专业人员等收入低、风险高,且因专业限制,职称晋升通道不畅,同时缺乏激励机制,工作动力不足、队伍不稳定。

    (四)服务能力较弱。各级疾控机构专业技术人才引进难、培养难、留不住。目前,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占比例不到50%;专业技术人员占比58.26%、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占比57%,与85%、70%的要求差距较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重医轻防倾向普遍,公卫人员不足,专业技术人员学历、职称不高,诊疗水平能力偏低。

    (五)机制不够完善。公共卫生宣传教育机制不完善,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对重大传染病疫情风险认识不足,应急体系建设长效机制尚未形成。

    二、意见与建议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指示,结合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暴露出的不足,认真总结我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中存在的经验与教训,现就“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提升全市卫生应急处置能力”提出以下建议。

    (一)建设应急指挥体系

    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多部门联动协作的应急指挥机构,在市卫健委设立办公室;健全和优化平战结合的联防联控、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成立郑州市公共卫生应急处置中心,建立监测预警平台、应急处置专家库。

    (二)建设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按照国家标准增加市、县疾控机构人员编制,加大疾控机构基础设施、实验室等基本建设投入,实行“公益一类财政供给、公益二类绩效管理”,鼓励疾控机构创新实施工资、绩效奖金分配机制。(合理核定疾控机构的绩效工资水平,落实并提高卫生防疫津贴和疾控机构特殊岗位津贴。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可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或年薪制等分配方式。鼓励疾控机构发挥技术优势,通过社会购买服务、课题合作等形式提供社会化服务,相应收入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

    (三)建设重大疫情临床救治体系

    建立市、县两级重大疫情医疗救治基地,二级以上医院建设感染性疾病诊疗中心,基层医疗机构设置规范的发热门诊;由市、县(区)两级政府负责建设一批120急救站、献血屋(采血站)等。

    (四)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落实政府在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中的主体责任,逐步提升政府举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比例,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人员的合理待遇。深化县域综合医改,引导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基层,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健康服务。

    (五)建设健康促进体系

    深化拓展健康服务管理,健全健康教育机构和队伍,结合健康郑州行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促进活动,提升人民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

    (六)建设综合监督执法体系

    逐步增加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编制,建强市、县(市、区)、乡镇(办)三级综合监督执法队伍,加强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实行公务员管理或者参照公务员管理,提升综合监督行政执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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