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尽快启动“禁塑令”的建议

发布时间: 2020-12-31 【字体:

目前雾霾,水污染,空气污染已经成为了影响人们日常生活与健康的因素了,环保对于所有人来说都是很重要的。其中“塑料垃圾”是破坏环境的重要因素,因为塑料的降解需要几百年掩埋,对于土壤会造成污染,焚烧又会产生大量的有害气体。所以如何在生活中减少和降低塑料垃圾的白色污染势在必行。


2008年6月1日“限塑令”开始实施,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如今,规定已过十余年,可是郑州一些菜场、路边小店还是会免费提供塑料袋。而外卖、快递业兴起后,塑料袋的使用量更是激增。一边,“限塑令”在农贸市场内的执行有些“凉凉”,另一边,新行业的兴起也让“限塑令”的意义逐渐弱化。外卖的包装越来越完善,外卖垃圾也越来越多。现在郑州市农贸市场用免费塑料袋似乎已经常态化了,而“限塑令”似乎面临着被人淡忘的尴尬。


《郑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于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郑州开始进入强制垃圾分类时代。垃圾如何正确分类,在垃圾分类中是否使用了可降解塑料包装?如果不使用可降解塑料包装,那么在垃圾的分类中就会增加垃圾分类后期的工作量和挑拣成本,事倍功半。另外,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在2020年元月19日也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意见》,明确要求禁止生产销售超薄塑料购物袋、超薄聚乙烯农用地膜,而外卖、快递不能再随便使用朔料袋。所以尽快启动“禁塑令”势在必行。针对郑州目前的情况建议如下:


一、减少白色垃圾污染。政府应该建立绿色市场准入机制,不能企业受益,公众受害,政府埋单,对于对环境不好的技术,应该禁止。需要政府从政策的层面上出台法规,支持一次性可降解的材料来替代不可降解的材料。“限塑令”应该升级为“禁塑令”了,只有禁止了才能为可降解材料的发展腾出市场空间。由“限塑”升级“禁塑”,尽快出台“禁塑令”管理条例。只有这样,这个问题才能从根源上解决。


二、加大“禁塑”条例的宣传力度。利用电视、电台、网络、自媒体、户外广告、居民小区等载体,要求公众应该从自身做起,减少塑料制品的使用。借助郑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于12月1日施行的契机,进行宣传,要求在垃圾分类的同时,垃圾袋必须使用可降解塑料袋,要进行全覆盖、多角度、多频次的的宣传活动,提高市民垃圾分类意识的同时,要求市民为了保护环境,为了自己的健康也要减少白色垃圾的污染。 三、加大监督管理力度。成立“禁塑整治”工作小组,联合郑州市城管局、生态环境局、住房保障局等有关局委,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方式在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居民小区等使用一次性塑料袋的商户、居民、单位加大监管次数和监管力度,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违者将进行一定的处罚。


四、环保垃圾袋使用从我做起。居民从市场上买东西的塑料包装袋一般都作为家庭垃圾袋使用。由住房保障局出台一些对物业公司的管理制度,要求郑州市的各个小区在垃圾分类投放时必须使用可降解塑料制品,由物业公司负责落实执行。否则将给与一定的处罚。而对居民的要求,可以采取韩国的做法,每个垃圾分类投放处都有摄像监控。垃圾袋是可降解塑料袋,根据垃圾分类不同由四种颜色的袋子盛装。如果监控到居民没使用可降解塑料袋、没按垃圾分类投放垃圾,将给予一定的罚款,并计入个人诚信记录。


通过一些措施和手段,不但使垃圾分类能达到要求,也可减少白色污染,为老百姓提供一个干净卫生的城市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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