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好发挥政协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作用

发布时间: 2024-10-10 【字体:

  充分发挥政协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作用,是中共中央对人民政协的重要要求,也是人民政协肩负的神圣使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大团结大联合是统一战线的本质要求,是人民政协组织的重要特征。”“新形势下,我们必须把人民政协制度坚持好、把人民政协事业发展好,增强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责任担当,把更多的人团结在党的周围。”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部署,把发挥政协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作用置于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系统工程中来思考与谋划,坚持大团结大联合,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凝聚磅礴伟力。

  (一)

  统一战线组织是人民政协的天然属性,发挥政协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作用,是人民政协这一天然属性的题中应有之义。人民政协从一开始就是统一战线组织、一成立就具有统一战线性质。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的召开,标志着爱国统一战线和全国人民大团结在组织上完全形成,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正式确立,也标志着人民政协制度正式确立。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指出:“由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地区、人民解放军、各少数民族、国外华侨及其他爱国民主分子的代表们所组成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就是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后,政协不再代行人大职权,但它作为统一战线组织继续发挥重要作用。对此,毛泽东同志就明确表示:通过政协容纳许多人来商量事情很需要,“政协是全国各民族、各民主阶级、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国外华侨和其他爱国民主人士的统一战线组织,是党派性的,它的成员主要是党派、团体推出的代表。”周恩来同志在全国政协二届一次会议上指出:“政协是统一战线的组织,也就是党派性的联合组织。”“人大既开,政协代行人大职权的政权机关作用已经失去,但政协本身的统一战线组织的作用仍然存在……今后这个组织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继续作为团结全国各民族、各民主阶级、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国外华侨和其他爱国民主人士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发挥它应有的作用,而不是不起作用。”1954年12月25日全国政协二届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明确规定人民政协的性质是“中国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在此后不同的历史时期,虽然关于政协性质的内容表述不断丰富、发展和完善,但政协作为统一战线组织的性质定位始终没有改变。因此,人民政协由统一战线而产生、因统一战线而存在、随统一战线而发展,其性质定位、组织构成、主要职能、工作方式等与统一战线紧密相关,政协履行职能的过程就是发挥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作用的过程,充分彰显了政协团结统战的功能。

  聚焦党和国家中心任务履职尽责是人民政协的不懈追求,新时代新征程发挥政协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作用是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广泛凝心聚力的内在要求。政协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行职能,主要通过发挥政协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作用与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来实现的,发挥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作用重在凝聚人心、汇聚力量,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重在协商议政、建言资政,同时两者常常又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人民政协成立70多年来,始终坚持发挥统一战线组织作用,组织和动员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各界人士积极投身建立新中国、建设新中国、探索改革路、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可以说一部政协的发展历史,就是一部发挥统一战线组织作用的历史。中共二十大报告明确,我们党的中心任务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强国建设、民族复兴非一党之事、亦非朝夕可竟之事。人民政协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力量。新征程上,发挥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作用是政协一以贯之的历史使命,不仅没有过时,而是更加重要,有利于联系各界、团结各方,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长期执政地位,形成同心共圆中国梦的强大合力。

  (二)

  政协工作是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统战工作的本质要求是大团结大联合,解决的就是人心和力量问题。这是我们党治国理政必须下大气力解决好的重大问题。”作为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人民政协要把团结奋斗的时代要求体现和贯穿到政协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以共识促团结、以团结聚合力。一要把提升共识度作为重要基础。人心是最大的政治,共识是奋进的动力。在政协,“同”是基础和前提,“异”是客观现实和重要特征,政协委员来自方方面面,利益诉求、知识背景、社会阅历、生活方式等不尽相同,对某个具体问题的看法和认识总会存在差异,且随着时代变迁和社会发展,有些差异在减少和消弭,同时还可能出现新的差异。政协要把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作为履职工作的中心环节,充分发挥“重要阵地、重要平台、重要渠道”作用,组织各界委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宪法法律,加强思想政治引导,不断巩固和扩大已有的共识,努力凝聚和形成新的共识。二要把拓展团结面作为主要任务。团结就是力量,团结才能胜利。讲团结、重团结是人民政协的优良传统和政治责任。在政协的所有工作中,团结工作是全覆盖的。衡量政协工作的成效,增进共识、促进团结是一个很重要的标准。政协是大团结、大联合的象征,要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社会阶层结构深刻变化,把加强大团结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把握好固守圆心和拉长半径的关系,找准思想共识点、情感共鸣点和利益共同点,通过“一根头发”影响和带动“一把头发”,把各界群众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切实担负起“落实下去、凝聚起来”的政治责任。

  (三)

  政协发挥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作用,既是个理论问题,也是个实践问题,不仅涉及到方针与政策、也涉及到感情与方法。政协开展统战工作、发挥统战功能,在遵循统战工作基本规律的同时,也要发挥政协工作优势、展现政协自身特色。

  第一,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工作始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包括各民主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选择,是成立政协时的初心所在,是人民政协事业发展进步的根本保证。”他还指出:“做好新形势下统战工作,必须掌握规律、坚持原则、讲究方法,最根本的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因此,无论是从政协工作角度还是从统战工作角度看,发挥政协作为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作用,都必须牢牢把握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根本政治原则,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当然,政协是个多党合作的机构,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都是统一战线中的平等成员。坚持党的领导要坚定不移,同时在这个过程中也要正确处理一致性与多样性的关系,坚持求同存异,发扬“团结—批评—团结”的优良传统,在尊重多样性中寻求一致性,找到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

  第二,把善于联谊交友这一优良传统继承好发扬好。联谊交友是统一战线的优良传统,也是政协发挥统一战线组织作用的重要途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联谊交友是统战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统战工作的重要方式。”“从某种意义上说,统一战线工作做得好不好,要看交到的朋友多不多、合格不合格、够不够铁。多不多是数量问题,合格不合格、够不够铁是质量问题。”政协工作,说到底也是团结人的工作,离不开联谊交友。政协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团结联谊工作的有效方法,增强政协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使政协的团结统战功能在潜移默化、润物无声中得到充分发挥。要坚持平等议事、坚持真诚服务、坚持良好作风,待之以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助之以实,广交朋友、深交朋友。交朋友的面要广,“朋友圈”越大越好,不仅政协主席会议成员和政协机关干部要同广大委员交朋友、政协委员中的共产党员要与非中共党员委员交朋友、各界委员相互之间要交朋友,政协还要到社会上去结交朋友。当然,交朋友也要把握原则、守住底线,处理好“清”与“亲”的关系,多交一些能说心里话的挚友诤友。

  第三,把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工作进一步做深做实。委员联系界别群众是具有统战特色的群众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政协委员“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在界别群众中多做雪中送炭、扶贫济困的工作,多做春风化雨、解疑释惑的工作,多做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工作。”去年印发的《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完善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制度机制的意见(试行)》,回答了委员联系界别群众“联系谁”“联系什么”“怎么联系”三个基本问题。要明确界别群众的内涵外延,政协委员作为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代表人士,所联系所代表的,可以带动和影响的那部分群众作为联系的重点;明确联系的目标任务,以思想引领、听取意见、反映要求、凝聚共识、增进团结、汇聚力量为主要内容;明确联系的方式方法,把委员联系界别群众贯穿政协履职工作之中,增强联系的深入度和有效性。政协委员要强化主体责任,切实增强联系界别群众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带着感情深入界别群众,积极投身委员履职“服务为民”活动,各展所长为群众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切实当好思想政治引领者、党的政策宣传员、各界群众贴心人。

  第四,把加强制度建设作为重要保障。政协发挥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作用,离不开制度的保障与支撑。近年来,各级政协高度重视专门协商机构制度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要按照中共二十大提出的“加强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等功能建设”要求,认真梳理总结政协以往开展统战工作积累的宝贵经验,并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同时也要适应新征程新要求完善补充相应的规章制度。

  (作者金建明系江苏省政协提案委员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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