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2022年度撰写提交提案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 2022-01-30 【字体:

政协提案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一个重要方面,是政协委员行使民主权利、参政议政的一种重要形式。为充分发挥政协提案的积极作用,现将提案撰写、提交的有关注意事项明确如下:

一、撰写提案要坚持一事一案,内容应实事求是,简明扼要,字数一般控制在1500字以内。

二、围绕我市中心工作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建言献策。

三、委员联名提出的提案,发起人作为第一提案人,署名列于首位;以界别、小组或者联组名义提出的提案,须由召集人署名;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政协专门委员会名义提出的提案,由该组织署名。

四、提案者提交提案时,请明确建议承办单位并附上准确无误的姓名、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本人电话变更要及时与提案委联系。

五、提交提案必须网上提交。网上提交请登录郑州政协公众网(http://www.zzzxy.gov.cn/),点击页面右侧“提案直通车”,选择“委员登陆”,凭登记的手机号码和手机接收的验证码登录,登陆界面有“操作手册(分角色)下载”,请下载详细阅读并按照要求规范填写后提交提案。也可登录手机APP“郑州政协委员履职”,进入系统后依次点击【履职】【提案撰写】菜单即可撰写提案,最后点击右上角图标 〇 选择相应的操作项完成提交。点击保存,委员可以修改提案;点击提交后,委员不能再修改提案。

六、提案办理工作已列入各承办单位绩效考核并通过网上进行全过程考核,请委员在填写征询意见纸质表格的同时,在提案系统内一并提交评价结果。提交时需注明办理结果A、B、C和满意度(直接采纳落实提案建议,办理结果为A;已被采纳,条件所限暂不能解决,已列入计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办理结果为B;确实难以解决,如实向提案者说明,做好解释工作,办理结果为C)。

七、根据提案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立案:(一)与党的基本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不相符的;(二)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三)违反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四)与政协章程或者全国政协、省政协、市政协全体会议决议及常务委员会会议决议相违背的;(五)中共党员对党内有关组织、人事安排等方面有意见的;(六)民主党派成员反映本组织内部问题的;(七)进入民事、刑事、行政诉讼或者行政复议仲裁程序的;(八)涉及纪检监察机关正在审查和调查的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九)超出人民政协履职范围,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求进行质询或者追责的;(十)超出本市管辖范围的;(十一)指名举报的;(十二)为本人或亲属解决个人问题的;(十三)宣传、推介具体作品、产品的;(十四)属于学术研讨的;(十五)内容空泛、没有提出具体明确建议的。

如有疑问请致电提案委办公室,电话:67183051。


信息来源: 郑州政协      责任编辑: 管理员      点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