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撰写提交提案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 2024-01-05 【字体:

  政协提案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一个重要方面,是政协委员行使民主权利、参政议政的一种重要形式。为充分发挥政协提案的积极作用,现将提案撰写、提交的有关注意事项明确如下:

  一、撰写提案要坚持一事一案,内容应实事求是,简明扼要。标题统一为“关于……的提案”,字数一般控制在1500字以内。

  二、围绕我市中心工作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建言献策。

  三、委员联名提出的提案,发起人作为第一提案人,署名列于首位;以界别、小组或者联组名义提出的提案,须由召集人署名;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政协专门委员会名义提出的提案,由该组织署名。

  四、提案者提交提案时,请明确建议承办单位并附上准确的姓名、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本人电话变更要及时与提案委联系。

  五、提交提案必须网上提交。网上提交请登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郑州市委员会官网(http://www.zzzxy.gov.cn/),点击页面导航右侧“智慧政协”,凭登记的手机号码、密码和手机接收的验证码登录,点击“操作平台”,在本级核心业务,选择“提案系统”进入。在网页首页右侧有“操作手册”下载,请下载详细阅读并按照要求规范填写后提交提案。也可登录手机APP“河南政协”,进入系统后依次点击【工作台】-【提交提案】菜单即可撰写提案,点击提交完成提案提交。提案提交后,委员不能再修改提案。

  六、提案办理工作已列入各承办单位绩效考核,请委员在填写承办单位办理结果反馈意见表的同时,在提案系统内一并提交评价结果。提交时需注明办理结果A、B、C(直接采纳落实提案建议,办理结果为A;已被采纳,条件所限暂不能解决,已列入计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办理结果为B;确实难以解决,如实向提案者说明,做好解释工作,办理结果为C),然后注明反馈意见: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

  七、根据提案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立案:(一)与党的基本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不相符的;(二)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三)违反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四)与政协章程或者全国政协、省政协、市政协全体会议决议及常务委员会会议决议相违背的;(五)中共党员对党内有关组织、人事安排等方面有意见的;(六)民主党派成员反映本组织内部问题的;(七)进入民事、刑事、行政诉讼或者行政复议仲裁程序的;(八)涉及纪检监察机关正在审查和调查的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九)超出人民政协履职范围,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求进行质询或者追责的;(十)超出本市管辖范围的;(十一)指名举报的;(十二)为本人或亲属解决个人问题的;(十三)宣传、推介具体作品、产品的;(十四)属于学术研讨的;(十五)内容空泛、没有提出具体明确建议的。

  如有疑问请致电提案委办公室,电话:67183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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