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对我市退役军人创业就业扶持力度的建议

发布时间: 2021-10-13 【字体:

目前我国退役军人每年增加人数约为40万人,根据新《兵役法》的规定,服役满12年以上或荣立二等功、战时三等功以上以及因公(战)致伤残六级以上的士兵和转业军官由地方政府负责安排就业,但实际上符合这一基本要求的退役军人只占每年退役军人数量的20%,其中80%的退役军人面临自主就业、自谋职业的现状,在国家相应政策的引导下,部分退役军人能够参加地方政府组织的技能培训,但是在学完技术后仍面临自主就业的问题,而导致退役军人就业难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经济体制转型。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已经成功实现从计划经济体制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历史性转变。在计划经济时期,一个突出特点就是国家掌握大量社会资源,有利于综合调配,军人转业退伍安置相对比较容易。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上起着基础性作用,竞争择业成为劳动者实现就业的主要方式。各企业对用人的标准也在逐步提升,役军人在学历和职业技能上存在着很大的劣势,从而导致其在就业困难。

二、地方就业压力加大。我国劳动力人口近8亿,相当于所有发达国家劳动力资源总和。每年需要就业的城镇劳动力超过2400万人,而经济在正常增长的条件下每年只能提供1200万个就业岗位;其中高校毕业生将超过660万人;我国农村还有1亿多富余劳动力,每年约需转移800万~900万人。可以说,当前我国整体就业矛盾相对突出, 新生劳动力就业与失业人员再就业相互交织,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矛盾十分尖锐,就业压力很大。这必然给退役军人就业带来新挑战新冲击。 

三、自身期望值过高。部分退役军人对国家时时更新的政策不了解,对自身创业方向也比较盲目,无法根据自身情况,确定创业方向,从而制约了退役军人的创业发展,退役军人自有资金有限的问题,创业过程中需要的资金量相对比较大,退役军人本身创业资金短缺,又对市场运作不了解,所以即便是对于一些前景较好的项目仍保持者谨慎的态度,可以做一些投资小或不投资的项目,对于退役军人创业方面,目前地方政府只能给予税收上相应的优惠政策,极少数的地方政府会为退役军人提供创业上的资金帮助,只能根据国家相应政策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但是对于目前国内经济形势,政府补贴的资金起不到根本性的作用,这也是导致退役军人创业难的重要原因之一。

解决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难的问题的几点想法:

一、建议将我市大中专、职业教育与部队合作,为退伍军人培训专业技能。在退役士兵自愿的基础上,依托教育培训机构,积极组织开展创业培训、 职业技能培训。根据退役士兵就业需求,合理设置培训内容,通过强化培训提高其就业创业本领,增强他们适应社会的能力,确保每一位退役士兵能够通过培训学有所长,学有所成,学有所用。

二、建议各大企业用人优先考虑军人。为了更好的帮助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政府应当积极搭建退役士兵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平台,联合人社部门、相关企业举办退役士兵专场招聘会,积极推荐退役士兵就业,做到需求、培训、就业有效衔接。

三、建议鼓励退伍军人自主创业,加入到创业的大潮中。在创业培训、技能培训上加大对退伍士兵的培训力度,当他们完成培训要自主创业时,政府可在注册、信贷、税费减免等方面加大优惠政策,鼓励退役军人自主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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