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郑州市专门学校建设助力地方社会治理能力提升的提案

发布时间: 2024-07-03 【字体:

九三学社郑州市委员会

专门学校是针对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和矫治的场所,是国民教育体系的组成部分。通过建立专门学校可以针对有严重不良行为以及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但有危害社会及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教育、转化和矫正,帮助他们度过人生的“叛逆期”,以达到“挽救”和“保护”的双重目的,是未成年人保护的必然要求,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加强专门教育体系化建设,尽快成立专门学校,可以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对推进法治郑州、平安郑州,助力国家中心城市社会治理能力提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我市专门教育建设的现状

(一)尚未建立接收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的专门学校。《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下简称预防法)规定,“国家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专门教育”。目前,郑州市仅有一所专门学校——郑州市99中,其前身是郑州市工读学校。但随着社会发展,逐渐演变为招生需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一要有郑州市在校学籍;二仅限于一般不良行为初中男生;三要有父母同意送校。这形成了年平均在校人数仅100人左右的现状。然而,根据郑州市相关部门的数据来看,2019年1月至2022年10月,全市共查处违法犯罪未成年人4949人(数据出自《郑州公安调查研究》2022年第6期)。上述数量庞大的涉罪未成年人急需有一所专门学校来帮助他们纠正偏离的价值观和严重不良行为。目前由于缺乏相应的专门学校,公安机关只能抓了放、放了抓,这对于帮助他们及时纠偏、回归正常轨道极为不利。

(二)尚未成立郑州市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预防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成立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根据需要合理设置专门学校。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由教育、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司法行政、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专门学校等单位,以及律师、社会工作者等人员组成,研究确定专门学校教学、管理等相关工作。”新修订的预防法已于2021年6月1日实施,法律颁布已近三年,但目前郑州市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尚未成立。

(三)尚未出台专门教育的相关政策。早在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就已经出台《关于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的意见》(厅字〔2019〕20号)。为推进落实上述意见,针对日益显露的“熊孩子”问题,近年来每年都有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针对专门教育和专门学校建设以及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提出各方建议、提案,有的提给政法委,有的提给公安部门、有的提给共青团、或要求联合开展工作,虽然相关部门已经认识到预防和矫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与专门教育的相关性与重要性,但符合郑州实际的专门教育与专门学校建设的政策仍尚未出台,更没有支持专门教育的专项人才政策、支持发展的扶持性、特殊性政策的出台。

二、我市专门教育发展滞后的原因分析

(一)缺乏强有力的牵头部门。专门教育针对的是有严重不良行为、以及实施犯罪行为因不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而不予刑事处罚的的未成年人,这需要经过侦查机关、检察机关或审判机关的法律程序确认,带有鲜明的司法属性。目前,从全国成功实践运行的多个地区来看,如广东东莞、湖南长沙、广西南宁等,政法部门处于主导地位,将有利于专门教育工作的开展。东莞启航学校采取公安部门和教育部门双主体管理机制,建校三年来,成功教育转化300多名问题学生,当地未成年违法案件减少30%。目前,我市专门学校郑州市99中的主管机构为郑州市教育局,如果今后仍延续以教育部门作为牵头机构的现状,专门教育的发展仍将进展缓慢。

(二)缺乏专门教育体系的专项规划。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等12部门转发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豫教基[2021]3号文)规定,“各省辖市要统筹做好专门学校的布局规划,根据需要合理设置专门学校。鼓励有条件的省辖市能够覆盖周边地区的专门学校,集中资源、辐射周边。郑州市、洛阳市、开封市要高标准办好现有专门学校,扩大校园面积,改善办学条件,加快推进现代化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上述文件出台以来,郑州市尚未出台一个适合郑州市当地专门教育、专门学校发展的规划,专门教育的发展方向目前还处于不明朗、不确定的状态,涉案未成年人还处于一种无处可送的闲散游离状态。而同是我省的永城、郸城也已建成专门学校,开始进行涉案未成年人的矫治教育工作。永城阳光学校(专门学校)自2022年建成以来,当地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率呈现明显下降趋势。南阳、信阳、鹤壁等地也已经开始进行前期的调研论证和筹建工作。郑州尚没有专门教育的规划与周边城市已经拉开差距,这与郑州中心城市的地位严重不符。

(三)缺少推动专门教育发展的常设办公机构。专门教育是少年司法体系中具有“提前干预、以教代刑”特点的重要保护处分措施,需要专人、专班、专心来发展与推进。国家层面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成立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负责研究确定专门学校教学、管理等相关工作。省级层面要求各级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要充分发挥指导专门教育发展、督促检查成员单位落实相关工作职责的统筹管理职能。郑州市目前尚未有专门机构、专门人员负责该项工作,导致郑州市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迟迟不能组建,诸项工作推动缓慢。

三、推动我市专门教育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从顶层设计开始,由政法委牵头推动专门教育工作。专门教育事关涉案未成年人成功转化、事关社会治理能力提升的底层逻辑,事关社会的长治久安。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要有分管政法、教育的市委、市政府领导牵头挂帅,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一个专班,设在市政法委。专班要有政法委、公、检、法、司、教育、财政等相关部门组成,打破数据、行业壁垒,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制订郑州市专门教育发展五年规划,包括专门教育委员指导委员会及其议事规则、专门学校分级管理体系、学位动态流转制度、男女生校区、职业教育等。通过规划的方式引领专门教育发展,列出时间节点,挂图作战。

(二)先行先试,率先建立一所矫治型专门学校。由于郑州市尚未有一所接收涉案未成年人的专门学校,当务之急是在规划中率先建立一所封闭性专门学校,接收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移送的涉案未成年人,使这些因年龄原因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经常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家长管不住、普通学校管不了的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有地方可去,有地方可管。郑州应尽快出台专门政策,扶持该学校在管理运营、教师招聘、后勤保障、社会参与等方面先行先试,建立容错纠错机制,鼓励体制机制创新。

(三)重点关注,将专门学校建设列入郑州市民生实事。当前,影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社会问题、社会矛盾依然存在,特别是校园欺凌、沉迷网络、性侵害等问题久治不绝,一经媒体爆出即引起广泛关注,是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话题,更是涉案未成年人双方家长难以启齿的伤痛。这些当前法律仍不能予以刑事处罚的涉案未成年人,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建立专门学校对其进行约束管教,背后有强大的社会需求,是每一个未成年人父母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应当将建立专门矫治学校列入郑州市十大民生实事予以特别关注,在资金、人才、选址、体制机制上提供有力保障,推动法治郑州、平安郑州建设、提升郑州市的社会治理能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与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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