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30日政协郑州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因工作调整,决定:
李晓龙同志任政协郑州市委员会提案委员会主任;
司永军同志任政协郑州市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主任;
朱蜀辽同志任政协郑州市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
王得华同志任政协郑州市委员会教科卫体委员会主任;
高翔同志任政协郑州市委员会民族和宗教委员会主任;
王敏同志任政协郑州市委员会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主任;
赵先玲同志任政协郑州市委员会政协委员管理联络委员会主任;
宋建伟同志任政协郑州市委员会城市建设委员会主任;
宋伟同志任政协郑州市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徐进平同志任政协郑州市委员会城市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刘艳秋同志的政协郑州市委员会提案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李留宪同志的政协郑州市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钱世哲同志的政协郑州市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赵景尧同志的政协郑州市委员会民族和宗教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丁言兆同志的政协郑州市委员会文化和文史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宋建伟同志的政协郑州市委员会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李晓龙同志的政协郑州市委员会政协委员管理联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陈斌同志的政协郑州市委员会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王爱芳同志的政协郑州市委员会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副主任职务。